凤凰街道为民服务小额零星应急修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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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凤凰街道为民服务小额零星应急修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凤凰街道为民服务小额零星应急修补项目
项目规模及内容:凤凰街道为民服务小额零星应急修补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实际发生价款累计至合同额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投标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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