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焦化厂不锈钢屋面彩钢瓦等材料 项目编号: 广钢竞价要求: .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壹万元,若我方通知竞价获胜后报价单位放弃报价的,视为违约并没收报价保证金额的%。签订合同后,报价保证金不能转为合同保证金,需另行交纳合同保证金。不能履行合同的也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合同保证金。 .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卸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特殊税率须在报价书中说明);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等方式支付。 .供方负责将货物卸到需方指定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企沙镇防城港基地),先到广钢仓储中心验货再送到广钢各分厂指定地点。供方包卸货,卸车费用、运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报价保证金统一交至集团公司帐上,帐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分行雀儿山支行 帐 号: 税 号: 款项来源:物资部广钢报价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后返还保证金。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的,按合同或需方相关规定进行扣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采用"五一致"原则,即供货单位、合同签订、发货、结算开票、收款单位一致。 .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订货依据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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