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十一标段施工,经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阜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第十一标段施工
、项目规模:新建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一体化泵站设计规模/;号污水处理站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号污水处理站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阜康市
、工程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
、工期要求: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天(日历日)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年月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经理业绩作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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