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
微创小切口心脏瓣膜手术器械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套
详见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医疗设备: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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