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第四批辅机:、监控系统及综合保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规划建设台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规划容量约为级。本期工程建设台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单套机组容量约-,装机规模约万千瓦。每套机组包括台级燃气轮机、台蒸汽轮机、台发电机、台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燃机、汽机、发电机“一拖一”单轴布置。本期工程计划年月底主体开工,台机组分别于年月、年月和月投产。
招标范围:、监控系统及综合保护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及综合保护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
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标的物的制造厂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或相当于系列标准)。
. 投标人需提供由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验证中心、开普实验室或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家级权威机构颁发的所投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的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集中代理采购/成套设备采购项目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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