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紫泥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县道(新洋村-甘文农场)生态示范路工程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元,招标代理费元单列计算)。因投标格式为固化模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只需填写暂列金元。
、本工程保险费:元(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元、第三者责任险:元、工伤保险费元),安全生产费用元,以上费用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文件相关金额时应以招标人发布的以上金额填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注:①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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