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漠财购核字[]号)漠河市民政局兴安镇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第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本次集中采购是采购“漠河市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为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领域对象,以及在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年度指标: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大于等于个;服务期间重点服务对象的入户走访大于等于户,不少于次,小时;社工站服务计划书个;需求评估报告个;个案服务量不少于人,次,小时;小组工作服务量不少于人,节,人次;社区工作服务量不少于个,人次;中期自评报告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个人;培育注册志愿者人;社会资源的引入与链接情况个;组织开展培训、督导次人次;行政写作类服务小时;末期自评报告个;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情况个,有关宣传报道数量个。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兴安镇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漠河市民政局
联系人:吕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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