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北安新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北安新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切包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安新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切包一体机采购 .采购需求:服装缝纫设备/批(详见采购文件 ) .交 货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货款待审计审结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其余%做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地点:北安市北岗区北新街号 .质保期:自设备调试至正常运转起验收合格后年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含运输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所供产品及后续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履行合同上所要求的设备供货能力(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具有销售服装缝纫设备及配件、维修服装设备的能力(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意向供应商须为所供品牌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代理商提供所供品牌厂家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及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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