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保障性
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东
台市泰和佳苑一期、通城佳苑一期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用竞争性磋
商的采购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泰和佳苑一期共 栋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
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商业用
房面积约 平方米(含物业用
房 约 . 平 方 米),总 户 数
户,机动车位 个。通城佳苑一
期共 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
平 方 米 ,其 中 住 宅 面 积 约
. 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约
. 平方米,物业用房约 .
平方米,总户数 户,机动车位
个。
二、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并具有下列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委托授权委托人
参与,则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
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授权委托
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列 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物
业服务经营范围。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
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物业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
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委派本单位正
式职工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至东
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达
翰林缘小区商铺 - 号)报名。
四、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
式
招标人:东台市保障性住房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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