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保障性 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东 台市泰和佳苑一期、通城佳苑一期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用竞争性磋 商的采购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泰和佳苑一期共 栋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 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商业用 房面积约 平方米(含物业用 房 约 . 平 方 米),总 户 数 户,机动车位 个。通城佳苑一 期共 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 平 方 米 ,其 中 住 宅 面 积 约 . 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约 . 平方米,物业用房约 . 平方米,总户数 户,机动车位 个。 二、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并具有下列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委托授权委托人 参与,则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 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授权委托 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列 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物 业服务经营范围。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 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物业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 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委派本单位正 式职工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至东 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达 翰林缘小区商铺 - 号)报名。 四、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 式 招标人:东台市保障性住房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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