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长春某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入围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长春某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入围项目(三次)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招标范围:对采购人指定的越野车、客车、宿管车、运输车、特种车等车辆在服务期内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实际任务单为准。采购预算:约万元( 具体以年实际发生为准)入围数量: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能提供年(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须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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