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需海原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需海原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所需海原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一)
标的名称数量
一标段:其他家具用具
二标段: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三标段:其他图书、档案
四标段: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数量合计: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一标段:人民币元
二标段:人民币元
三标段:人民币元
四标段:人民币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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