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两院区电梯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两院区电梯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号赛格大厦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两院区电梯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两院区电梯维保及维修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备注
其他服务电梯维修、年度保养、巡检(项)两院区部直梯,部扶梯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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