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住房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住房整修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南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寓住房整修工程 .建设地点:河南省南阳市 .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库房涂刷防锈漆、防火漆,屋顶保温材料更换,排水管、塑钢窗户、遮光布更换,局部加固及路沿缝隙整修等项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 .元。 .计划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完成发包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两者取优) .安全要求: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港澳台投资背景(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须具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施工时必须全时在岗(提供证书及承诺书); 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供年以来任意连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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