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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潘火街道河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中塘河(福庆南路-甬新河段)河道整治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标段编号:--致:各投标人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作统一答复,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一、招标文件修改(共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条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元(含税)、不可竞争费元(含税)”,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元(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即建筑渣土处置费).元(含税),不下浮部分合计为. 元(含税)”。、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评分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为 元至 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即投标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 %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 .元(含税)、不可竞争费 元(含税)。……”,现该条内容修改为:“……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为元至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即投标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至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 元(含税)、其他不可竞争费(即建筑渣土处置费).元(含税),不下浮部分合计为. 元(含税)。……”。、品茗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重新上传的内容为准。 二、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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