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侦情报作战室基础配套设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侦情报作战室基础配套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贵安新区公安局刑侦情报作战室基础配套设备项目(二次)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采购需求:完成采购清单内全部内容产品材质及功能需满足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与本项目相关设备、材料的配送、搬运、货物安装、调试、维护、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清单中全部内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将移交至采购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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