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公司-年鄯善采油管理区含油危险废物委托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编号:---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目前,管理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化池底泥及污泥等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新产生的含油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要求。 服务地点:鄯善采油管理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内容:对鄯善采油管理区生产作业过程中新产生含油危险废物包括但不仅限于落地油土、清罐油泥、污水处置装置排泥以及管线泄漏产生等油土各类污泥约.万吨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标准符合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油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含油废物装卸转运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转运(拉运)地点为鄯善采油管理区生产区域内甲方指定地点,转运过程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危废转移程序进行。处置合格后还原土由乙方按自治区标准综合利用。 服务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气田勘探开采行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吐哈油田分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吐哈油字〔〕号)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理后的底泥达到国家要求的最新标准要求,可作填埋处理或用于水泥辅料、制砖、铺路等使用,如若国家出台新的相关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中标单位按项目单位要求在指定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在办理转移联单后,负责危险废物的拉运、处理及还原土处置。中标单位自接收危险废物起,所有的环保及法律风险均按规定向中标单位移交。 招标范围:对鄯善采油管理区生产作业过程中新产生含油危险废物包括但不仅限于落地油土、清罐油泥、污水处置装置排泥以及管线泄漏产生等油土各类污泥约.万吨委托乙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具体结算量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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