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南区;
. 工程规模: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含地下车库、附属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
.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
.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含地下车库、附属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其他:/。
.申请人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师公寓楼【】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需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其中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证),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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