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号)的文件要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水毁农田水利设施修复项目已具备直接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直接发包,发包人为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水毁农田水利设施修复项目。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龙门县蓝田瑶族乡。   (四)工程造价:约元人民币(最终以财政审核定案为准)。   (五)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分布在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修复水毁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农田水利设施修复(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日历天。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发包要求承包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承包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项目经理须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规定,广东省外承包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水建安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各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证,以上人员近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各承包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四)承包人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五)惠州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六)承包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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