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天水二期有轨电车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第四部分)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天水二期有轨电车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第四部分),招标人为通号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二期) 由天水市三中至五里铺(不含) 段和阳坡东站(不含) 至颍川河口段组成, 线路全长.; 共设置车站座(高架站座、 地面站座)。其中: 天水三中~五里铺(不含)段:本段线路全长.; 阳坡东站(不含)~颍川河口段:本段全线长 .。 本次招标内容为列五模块%低地板有轨电车外购件,其中第一列车交车时间暂为年月日之前,其余交车时间暂为年月日之前。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明文禁止投标。 .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和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轨道交通应用业绩,须提供年月日以来类似项目的良好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 信誉要求:投标人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许可和认证:如果投标产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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