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器材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宜阳----)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器材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宜阳----
项目名称:消防器材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
年系统切换项目
一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前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依法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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