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新网()号 浙东运河(曹娥段)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经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地址位于 上虞区曹娥街道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 ,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浙东运河(曹娥段)老坝底堰坝处,老坝底堰坝属于国保大运河的组成部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老坝底堰坝设施及其周边的环境整治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工程预算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