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浙财函【】号)规定,决定就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项目内容:
(一)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一年定期存款,资金规模:人民币万元。资金存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项目选择家中标银行,有效投标银行的数量不足家时,予以废标。
(二)本次招标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续存原中标银行,对中标银行进行评估但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对评估合格的银行可续签一年。
(三)本项目招标有效期两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三)标书售....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