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动车组电茶炉维护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动车组电茶炉维护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招标项目,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提供银行开户信息、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须有为动车(车辆)段提供动车组委外作业服务的经验;为各动车(车辆)段提供服务期间未因自身原因发生过责任事故、故障;熟悉动车组运用检修工作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管理到位,未出现过违反作业场区管理要求、规定的行为、未出现过危及人身、行车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下条件中,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一项:()投标人生产的电茶炉有在新造动车组上装车运用的记录;()投标人有为主机厂或动车段高级修动车组提供电茶炉维修的业绩;()投标人有为动车(车辆)段提供动车组电茶炉维护服务的经验。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须提供在裁判文书网中关于本公司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在原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已在包头车辆段管辖范围内实施委外服务的单位,因承揽单位原因造成不良反映、不良后果,或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的单位(有文件恢复生产的单位除外)。 .在包头车辆段自行组织及委托集团公司招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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