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团结村朱厦路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
扬州市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团结村朱厦路建设改造工程项目
、投资规模:约万元
、工程实施地点:江都区宜陵镇团结村
、工程规模及标准:道路建设宽米,长约米,厚;预埋波纹管约米;座×检查井。具体内容做法详见清单。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工期:日历天;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三、工程最高限价:
本工程预算价为:.元,本工程最高限价为.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上级资金到位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待质保期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其中含%质保金)。
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
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五、结算方式
固定总价结算方式。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社保部门出具的年月-年月(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具体如下:
、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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