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驻呼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供应商不需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驻呼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调料、干货类,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时,请递交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近一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近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以银行入账单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彩色盖章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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