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巴彦县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巴彦县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巴彦县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批)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形式签订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为第一服务周期,在巴彦县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该项目列入次年预算的前提下,且甲方对乙方第一年服务周期的综合服务评价认可的同时,确定次年是否沿用乙方服务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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