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良睦路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余杭区良睦路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余杭区良睦路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项目南起余杭塘路,北至东西大道,长度约为.,道路红线宽度为-。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余杭区良睦路道路工程(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服务项目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协助发包人报批相关工作(含报告书文件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查验及报批等内容)及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选取中标单位数量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 、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长度在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城市道路项目或长度在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星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材料未载明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的,须同时提供能反映以上内容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或由业主(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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