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四、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汕头市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工程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最高控制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仅对项目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都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审查意见以及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时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年月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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