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山阳县发展改革局以山政发改发[]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阳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县城高速路出口至甘沟口,即滨河长廊“一河两岸”区域; . 工程规模:实施河道清理、“一河两岸”外墙立面整治、违法广告拆除及设置、绿化提升、道路改造、架空线缆落地、企事业单位拆墙透绿等工程,县中南校区南侧围墙拆移、拆除楼顶违法建筑和广告字体,改造区域长公里、涉及住户户。; .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 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监理; .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 其他:/。 .申请人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 标段名称:山阳县县河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