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湖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连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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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金龙湖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连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位于克拉玛依区。
.项目规模: 打通金龙湖湖~湖水系联通通道,实现金龙湖湖体范围~湖之间的水系连通,完善湖体驳岸和跌水堰及相关配套工程。(与施工设计图纸不一致之处,以本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金龙湖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连通工程
招标范围: 金龙湖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湖体水系连通工程包含全套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确认书、招标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天
工程投资额: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
.投标其他条件:()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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