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湾仔镇资产经营中心物业招租处
项目编号
转让(委托)方
珠海市湾仔镇资产经营中心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公告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告截止日期
年月日
批准机构
珠海市香洲区正菱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区属
项目(标的意向)
租赁
交易底价
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报价幅度
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经营期限
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项目概况
租赁物业共处,建筑面积平方米,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租金,租金按月收取.租赁期为年、交易底价、报价幅度、递增率、竞标保证金等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是
保证金缴纳类型
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竞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竞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竞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业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凭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在天内与委托方完成签订合同相关手续。承租方放弃成交资格的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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