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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鹤翔园二期(地块)项目总承包()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租赁)寻源公告
一、寻源项目:新站高新区鹤翔园二期(地块)项目总承包()
二、寻源内容:建筑机械起重设备租赁
三、项目概况:鹤祥园二期( 地块)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东临贝玉路,南侧为茨湖路,北侧为谷河路,西临规划支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万平方米。包括 栋高层(最高 层)住宅、 栋配套商业及社区配套(含社居用房、文体活动室、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地下车库(含人防)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计 户。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台塔式起重机的租赁。
四、参与方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类似工程的供应经验;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情况良好,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五、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寻源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供货。
六、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验收标准。
七、价格为含税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付款方式: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
②招标方每个月付租赁费的%,租赁费余款待塔吊退场后个月并完成结算后无息付款至%;
③中标方的司机费用招标方月付%。
④设备停置期间设备租赁费的计算方式
因放假、冬季等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招标方应当向中标方支付单台设备月服务费。设备停置不超过日的,单台设备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单台设备月基本服务费的 / %计费;设备停置超过日的,单台设备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单台设备月基本服务费的 %计费。
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招标方应当向中标方支付单台设备月服务费。单台设备月服务费应当按照单台设备月基本服务费的 %计费:
设备检测验收合格,未使用设备。
设备在使用中因招标方原因停置。
设备已报停用,招标方不允许拆除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
因雾霾、大型活动、国家外事活动、政策性临时性停工等政府行为要求停置的(根据政府文件通知)。
资金来源: 工程款 。
九、参与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单位需要登录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并提交报名,在我司核准报名通过后至寻源截止前,按照要求,参与方需在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编制、提交文件,完成报价。本次过程中,寻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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