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公证参与司法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项目(公证参与司法服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为完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公证参与司法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三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采购人拟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公证机构派驻人员参与人民法院办案、保全、执行、取证、专业机构委托管理等环节,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本次招标按一年报价,合同一年一签,经评定为优质服务的可续期,但续期最多不超过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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