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投促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雄安新区投促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需求包含办公区域、会议室、展厅等,满足日常办公、洽谈会客、展厅展示等投资促进相关工作需求,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实验区号楼位于河北省容城县津海大街高质量会客厅,产权归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为保证雄安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经市场调研考察,从地理位置、使用功能、配套功能等方面考虑,只有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实验区号楼符合要求,决定租用该房屋。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征求意见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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