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站、天津南站、沧州西站、德州东站应急照明系统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廊坊站、天津南站、沧州西站、德州东站应急照明系统更新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廊坊站、天津南站、沧州西站、德州东站应急照明系统更新。方案如下:更换应急照明双电源切换箱,敷设供配电线缆,安装应急照明灯具;拆除及恢复相应的墙面、地面和吊顶。应急照明系统主控制器设置在车站消防控制室,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灯具改为光源。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共 个标段。标段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号文件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投标人具有年月至今机场、铁路客站、地铁等公共交通场所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 .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并附有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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