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载波产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条件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载波产品采购项目已经过审批,采购资金为企业全额自筹资金,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载波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编号:-- .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使用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范围: 需求物资 数量 备注 详见物资采购清单 批 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及服务要求;采购清单详见竞谈公告附件 采购清单:见竞谈公告附件《物资采购清单一览表》; .本项目中标人与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 .财务能力: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业绩要求:供应商-至今具有铁路行业相关业绩(提供-至今年业绩合同证明文件至少份); .供应商必须在以往采购过程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履约处罚期内;采购人及使用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投标; .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重大事故; .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应提供投标物资的制造商项目授权书; .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人本人在投标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该证明须为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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