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齐全并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万,注册时间大于年(含年);经营范围拥有空港及码头设施设备、车辆维修、汽车修理与维护;销售电气设备、汽车配件、润滑油等相关经营项目。.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维修人员具有专业的资质证书。.同时有与多家企业合同经理及优秀合作历史,如国内优秀企业、航空公司、机场等年内相关合同业绩份扫描件, 业务能力、范畴满足物业的实际需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丰富的空港及码头设施设备、车辆维修、汽车修理与维护;销售电气设备、汽车配件、润滑油等相关业务承接经营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内无中、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年月日至开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核查)。.被邀请供应商相互之间没有持股等关联关系。.以上资料需盖章,真实有效。如有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年月日):前将相关供应商信息(应标项目、公司名称、所属类别、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姓名、上述资质)反馈至肖女士处,电话:-,邮箱:.@.。将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遴选。开标时间已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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