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区各公园房屋整治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各公园房屋整治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泉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公园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公园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合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区各公园(东湖公园、芳草园、中山公园、刺桐公园、释雅山公园);..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 万元,市区各公园房屋整治及景观改造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并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类型:专业承包;()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约. 万元,市区各公园房屋整治及景观改造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并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造价约为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管理期为个月(其中成活养护期个月,日常养护期个月);..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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