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单位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处置经审批报废的两辆公务用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处置资产概况
(一)越野车,车牌:川,车架号:,厂牌型号:华泰特拉卡。
(二)轿车,车牌:川,车架号:,厂牌型号:三菱。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之前。
(二)报名地点:龙马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会议室。
(三)报名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清晰反映单位年检情况)、税务登记证原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的委托书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报名时审核竞价单位的竞价资格。
四、竞价方式
(一)现场踏勘。分局安排各竞价单位现场踏勘,时间:年月上午:。各报名单位按照我中心约定时间,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踏勘。
(二)限时报价。报名单位在看完现场后,立即组织报价。
五、竞价处置方式: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资料后,由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六、竞价人须知
(一)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时,我中心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二)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三)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如若竞得者未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处置报废资产工作。
(四)成交单位按照竞价金额将两辆车处置款按时足额缴纳到我中心的账户(由我单位办公室提供),处置价款缴纳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成交方缴纳处置价款后需将缴款纸质凭证及时交我单位。
(五)成交单位须在月日前将处置资产从我中心清出。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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