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物联网安全防护系统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联网安全防护系统
三、中标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物联网安全防护系统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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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鑫联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弄号、幢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物联网安全防护系统
物联网安全防护系统
包括物联网安全接入网关、物联网安全管理平台、移动安全管理系统等安全设施的设备
整体项目围绕将医疗器械联网设备及院内泛终端设备,以其终端接入的可信性及流量安全问题为核心,提升医院物联网安全建设防御体系
系统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调研、开发、测试、部署等全部工作,之后进行试用、验收后交付用户单位正常使用
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搭建一个从泛终端到业务平台的网络安全体系,构建医疗泛终端端到端的安全防护体系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鹏勇、吴孟春、翁正秋、曾敏、朱利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规定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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