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冠县冠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工业互联网标识节点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其他服务[]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统一数据集成、应用集成、统一标准、快速实施,减少系统对接和数据转换成本投入,降低成本,缩短建设周期,确保系统的持续性及数据安全。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号 七、公示期限:--至--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冠县冠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新艳 联系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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