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射线光电子能谱仪(进口)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射线光电子能谱仪(进口)设备采购。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美元(人民币限额万元)。 .采购需求:-射线光电子能谱仪(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若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年成立至年月日不足年或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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