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公务用车(深圳)租赁(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华南分公司现就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公务用车(深圳)租赁(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公司广东省范围内生产、经营、会议用车。
.租赁需求
()轿车型公务用车:排量.升(含)以下,购置价格万元以内(不含车辆购置税)。
()商务型公务用车:排量.升(含)以下,购置价格万元以内(不含车辆购置税)。
.车辆要求
()成交人应承诺提供的车辆为全新、次新车辆(车龄不高于四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满四年租赁费用不超过车辆价格(总价)。成交人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据等一切手续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保证车内设施(如空调、音响、座椅、窗玻璃及贴膜等)完好,提供全新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寒区配置防滑链、行驶记录仪)、有效证件、标志等。
()车辆必须按要求或公里内保养一次,公里或年对轮胎进行更换。
()成交人应及时缴纳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费用。成交人必须为提供的车辆投全保,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人不低于万元(乘员保险金额万元/人*车辆行驶证核定的乘员人数),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万元。
()成交人小时内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车辆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年检、维护、维修、机械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他车辆时,成交人应第一时间提供同车型车辆进行替换(市内小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影响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其他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成交人需服从采购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成交人承担全部由车辆安全或其他因成交人原因引起的各种经济与法律责任(含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成交人原因不能按合同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影响采购人工作的,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罚款元,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具有车辆租赁业务范围的合法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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