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招标项目(京津冀)
招标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铁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内容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境内年拟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计划交易电量约.亿),具体电量以年实际发生为准,计划交易共计个户号,其中约亿(北京地区个户号约.亿,河北南网地区个户号约.亿,天津地区个户号约.亿); 约.亿(北京地区个户号约.亿,河北南网地区个户号约.亿,冀北地区个户号约.亿,天津地区个户号约.亿)。年度协商交易合约电量以在参加年年度交易前招标人确认的数值为准,或执行交易省份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剩余电量则为月度集中竞价或现货等交易(以下简称月度交易)合约电量。
三、服务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整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接受联合体报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营业范围包含售电相关业务;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无税务登记书);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或等值外币)。
、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评估的售电公司;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已注册生效准入的售电公司且无注销记录。
、交易能力要求:投标人保证招标人于交易周期内可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电量全部参与交易,且能够以约定的交易电价计算电费,并按交易中心有关售电企业结算规定的结算要求,进行结算。年度业绩总额在.亿以上。
、服务要求:能够符合国家、行业市场化交易规则及双方合同要求;依法合规完成招标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境内年市场化交易申报相关业务及手续,并完成交易周期内所有市场化交易;能够及时提供最新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动信息;能够每月按时提供市场化交易结算单,确保账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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