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购买商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随县洪山镇人民政府购置间店面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商业店面地点须在随县洪山镇范围内成品房商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两次招标公告期间有且仅有随州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参与报名,且随州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需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有符合第三十一条三个规定情形之一的内容,故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随州中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随县洪山镇锦绣家苑号楼号商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徐子洋 联系地址:随县洪山镇洪山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随县炎帝大道与利民路交汇处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包炎炎 联系地址:编钟大道与交通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米(健坤随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 购买商铺项目论证会资料.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