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车载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车载设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车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
.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投标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
售后服务:
.设备在运用期内发生故障或相关问题,供方应免费提供运用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并提供小时技术支持热线电话。
.具有迅速响应,并提供技术协助、建议和指导的机制。备品和配件配备充足,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
.故障器材的维修周期应控制在个工作日内。
.有可稳定运行的新版本软件的,供方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
.负责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工作,列出培训计划。
.满足用户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质量保证条款:
.出现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保期为自安装验收合格后个月;质保期内发生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免费提供运用方所需的技术与其他支援,质保期后只收取材料费。
.供方对设备软件实行终身负责制,因设备缺陷导致的问题或隐患,厂家应无条件处置并召回。
.提供的设备在安装期间及运营期间内,出现任何由于系统设计、设备制造、材质质量和程序汇编等缺陷引起的设备修改和硬件更换,均由供方免费提供并负责修改。
.因产品质量缺陷问题引起的设备故障、事故由设备厂家负责,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条款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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