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国贸诉讼代理及发律师函服务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项目概况 ①龙宇国贸起诉黄*乐拖欠房屋租赁费项目(详见附件); ②聚龙物流起诉永城市陆霸车辆有限公司追索发票项目(详见附件); ③龙宇国贸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发律师函年度服务。 .供应商资格及其他要求 .、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陆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上传的业绩合同遮挡价格者无效。 .、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例如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则属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驳回其在同类型项目的参标请求。 .、其他声明: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询比价采购报名时须将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件加盖单位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标段的截止时间应为报价截止时间的前一天(小时),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所提交的报名申请,如有审批遗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时间截止后不进行再次报价,以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前可修改报价),诉讼代理项目报价方案详见技术方案,发律师函服务报价方式为报单价,拟签订年度服务协议。④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总价。⑤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诉讼代理项目正式结案后开具正规代理费发票一票制结算、发律师函年度服务项目按月结算)。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 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价公正性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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