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多功能核磁兼容转运呼吸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多功能核磁兼容转运呼吸机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套 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无 说明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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