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塔财购核字[]号)修理铲车等特种车辆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接车检查,与采购人沟通,确认维修 、按照事先约定的维修竣工时间验收交车。 、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时间,更换配件及所用维修材料保证质量,绝不以次充好、以旧换新,并在保质期内承担索赔责任。 、送修车辆合格出厂后,按《黑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实施方法》中规定的的保修期内的责任保障期党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承修方负责。
服务周期: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塔河县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周信峰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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