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设备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件:
.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至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国内产品由制造商报价,制造商具备生产、销售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进口产品可由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具备原厂授权证书,并应具备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万元
. 如果报价产品,最近五年内曾经被国铁集团有关部门通报过质量问题,或者在国铁集团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或者在国铁集团运行中有劣迹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改进合格的证明材料。
. 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包件:
.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打印)。
.提供近年至少条国铁集团范围内便携式接触网隧道巡检装置类似业绩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至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报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生产厂需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级证书,报价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 生产厂须提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国际铁路行业标准()铁道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报价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报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被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因不良行为认定进行通报处理。
售后服务:
包件一: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要求质保期个月, 个月内仪器或相应的配件发生损坏或异常,由报价人负责赔偿、更换、维修。
包件二:保证期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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